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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102140 编辑: 李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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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政府职能转变情况,认真落实《平舆县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清单之外“乱用权”等问题,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19〕90 号)精神,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通知》(驻政〔2019〕179号)文件精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废改释,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论证,对县直有关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

二、出台过程

自“两单”动态调整工作启动以来,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时间节点,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深入细致地实施清理规范工作。

(一)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成员单位分别抽调人员组成的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审核组,切实加强对“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动态调整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清理范围、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做了具体安排,将推行“两单”工作压力传递给各部门主要领导。

(二)认真梳理,做好专题培训。通过电话、网络交流等形式,指导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行政职权和权责清单进行一次大起底,规范列出权力底数,确保行政职权调整真实、准确、完整,不漏事项,不留死角。

(三)做好对接,强化整体联动。为确保此次动态调整工作规范推进,我县通过积极与市汇报、沟通,及时获取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通过网络电子文本传送给各部门,指导各部门参考市直对口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县直各个部门的材料上报、审核、修改、再上报、再审核,达最终形成初步目录,目录再次经审核组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反馈、论证。最终确定我县县直单位行政职权目录3604项。

(四)认真确认,及时公布。将审核形成的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由县司法局、文秘办再次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确认后予以印发,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将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主要内容

经过对县直部门原来的行政职权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行政职权3604项,共涉及29个县直单位。其中行政处罚2564项、行政检查122项、行政许可280项、行政强制147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确认94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336项。

通过不断完善更新行政职权目录,实现行政职权无缝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此次动态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及保留事项的权责清单一并在县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联文件:

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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