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平政文〔2019〕133号)中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部分行政职权进行调整。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请你单位将调整和取消的行政职权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调整和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
附件:1.县司法局调整和取消的行政职权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平舆县司法局调整和取消的行政职权
序号 |
职权类别 |
原职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调整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 检查 |
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的检查 |
平舆县 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5号修正2016年9月6日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64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七)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八)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
调整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
序号 |
职权类别 |
原职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取消依据 |
备注 |
2 |
行政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
平舆县 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中,没有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条款,我县没有此类主体,以后不再设立。 |
取消 |
3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检查监督 |
平舆县 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中,没有新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条款,我县没有此类主体,以后不再许可。 |
取消 |
附件2
平舆县自然资源局取消的行政职权单
序号 |
职权类别 |
原职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取消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检查 |
木材运输检查 |
平舆县 自然资源局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停止办理木材运输证核发手续,木材检查站停止履行木材运输检查职能的通知。 |
取消 |
2 |
行政处罚 |
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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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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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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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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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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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处罚。 |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