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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

访问次数:4243 编辑: 陆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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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代元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群、程彦、韩建民、吴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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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32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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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平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的说明;审议通过《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平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光明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段桂东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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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兴向李光明、段桂东颁发了任命书。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被任命人员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石玉兴表示,五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4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9个,提出审议意见52份214条,对11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27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组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17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2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120名,督办代表议案建议1047件,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各位组成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为推动平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付出了汗水、做出了贡献。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积极为人大工作提建议、献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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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融媒 崔朕峰 巫翘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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