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平舆县审计局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对平舆县2021年至2022年度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审计通知发出后,审计组首先对市生态环境局平舆分局及有关部门有关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针对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此次重点审计了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三个方面。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中发现存在站房或配套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三、问题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截至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