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23086 编辑: 李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0 15:00
文字大小: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等。

二、门诊就医报销政策:门诊就医报销政策分为普通门诊就医报销和门诊慢性病就医报销。

1、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政策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年最高报销300元。

2、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就医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7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三、住院报销政策: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销15万元,报销政策如下:

四、分级诊疗政策:为了让参保患者合理就医,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住院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为此还制定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制度,规定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在基层医院就医,对未经转诊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20%。进而合理引导参保居民到基层就诊,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五、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的,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六、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凡是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救助对象、城乡低保户、困难儿童都能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以下政策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报销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报销50%;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报销8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没有封顶线。

七、“一站式”即时结算政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八、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如果患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按规定享受重特大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病种报销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80%。

九、生育医疗待遇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生育并发症发生的费用数额超过10000元的按自然疾病结算。

十、新生儿医疗待遇政策: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十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高的待遇政策:通过扩大医保目录范围、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提高报销金额、放宽新生儿参保限制、扩大看病就医选择面,使参保人员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相关文件: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