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解读

关于《平舆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54357 编辑: 李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10:00
文字大小:

现就《平舆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好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起草过程

县医保局与县税务局根据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结合往年征缴工作方案,同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基础上,确定了《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八块内容,主要从成立组织、集中征缴期及待遇保障、征缴标准、参保对象、征缴步骤、职责分工、奖惩机制、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对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期的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评估论证说明

1、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率为60%,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0元。2、住院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而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3、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4、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5、门诊慢性病待遇:符合我市24种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门诊慢性病证,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6、参保人员还可享受谈判药品医疗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救助待遇、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待遇等。通过以上多样化的待遇不仅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还大大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发生。

五、起草的依据

《方案》起草的依据主要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3] 71号)、《中共平舆县委办公室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政策的通知》(平办[2021]15号)、《平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3]10号)等。

相关文件: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舆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