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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民政局关于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线索的公告

访问次数:8518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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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在集中整治后三个月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6个方面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基层工作人员在对象审核认定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违反政策将涉企、涉稳等特定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政策保”问题。

2.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3、瞒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享受低保问题。

4、因迟报、漏报、瞒报在监狱内服刑和死亡后超期享受低保问题。

5、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经办人员存在腐败和作风等问题。

6、其他有关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时段: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1、举报电话:0396-5022612,2727851,18272977888,17884891666;

邮箱地址:327516018@QQ.com

来信地址:平舆县清河街道紫荆路6号平舆县民政局收

2、来访地址:平舆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101室)

三、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线索须详细提供姓名、关系、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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