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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束】《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
征集开始日期:2023-08-03 08:00:00   征集结束日期:2023-09-02 23:55:00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


平舆县人民政府结合全县教育领域实际情况,为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8月6日前报教育局前楼306室。


联系人:徐颖颖


联系地址:平舆县教育局前楼306室 


联系电话:0396-5068851 


邮箱:pyxjyjbgs666@163.com 


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我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公平公正,全面系统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坚持质量导向,发挥示范效应,树立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


(四)坚持科学评价,全面系统考核,综合考量评价对象的基础因素与质量效益。


二、奖励对象


全县当年高招、中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学科组。


三、资金来源


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安排筹集。


四、奖励项目及办法


(一)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1.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


表彰名额:1个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奖牌;(2)颁发奖金20万元。


评选办法:此项评比按以下4项数据计算,共100分。


(1)一本上线率(30分,一本上线率=一本上线人数/高考报名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30分,其余按上线率占第一名上线率的百分比计分)


(2)二本上线率(30分,二本上线率人数=二本上线人数/高考报名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30分,其余按上线率占第一名上线率的百分比计分)


(3)直升率(20分,以三年前中招成绩为参照,直升率=高考一本人数/中招一本入围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20分,其余按直升率占第一名直升率的百分比计分)


(4)目标完成率(20分,以各学校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目标为参照,目标完成率=一本、二本上线人数/目标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20分,其余按完成率占第一名完成率的百分比计分)


2.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先进学校


表彰名额:1个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先进学校”奖牌;(2)颁发奖金20万元。


评选办法:此项共100分,其中文化课成绩占60%,体育、艺术类成绩占40%。


文化课得分按以下4项数据计算,共60分,计算方法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


(1)一本上线率(20分)


(2)二本上线率(20分)


(3)直升率(10分)


(4)目标完成率(10分)


体育、艺术类得分按以下2项数据计算,共40分。


(1)报考率(20分,报考率=体育艺术类报名人数/总报名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20分,其余按报考率占第一名报考率的百分比计分)


(2)本科上线率(20分,本科上线率=本科院校上线人数/体育艺术类报名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20分,其余按报考率占第一名报考率的百分比计分)


3.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


表彰名额:据实核算


奖励措施:颁发奖金(每校奖励10万元)。


评选办法:高考完成目标任务,A类高中一本上线率较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其他高中本科上线率较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4.普通高中卓越人才培养先进学校


表彰名额:据实核算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普通高中卓越人才培养先进学校”奖牌;(2)每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1人,奖励学校55万元。


评选办法:有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的学校参评认定。


5.普通高中优秀生源学校


表彰名额:据实核算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普通高中优秀生源学校”奖牌;(2)每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1人,奖励学生当年毕业初中10万元。


评选办法: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的学生,奖励至当年毕业初中。


(二)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


中招报名人数不低于200人的县城初中、中招报名人数不低于50人的农村初中参评。


1.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


表彰名额:6个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奖牌;(2)颁发奖金(第一名每校奖励6万元,第二名每校奖励4万元,第三名每校奖励2万元)。


评选办法:此项考评按以下三项数据计算,共100分。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对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前三名给予奖励。


(1)义务教育完成率(30分,完成率=中招报考人数/九年级学籍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30分,其它学校得分按照完成率占第一名完成率的百分比计分。综合考虑入我县职业中专就读人数)


(2)优秀率(40分,优秀率=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30%的学生人数/九年级中招报考人数×100%,全县第一名得40分,其它学校得分按照优秀率占第一名优秀率的百分比计分。未在我县普通高中报到就读的优秀学生不计入优秀率)


(3)平均分(30分,平均分=中考成绩总和/九年级中招报考人数,全县第一名得30分,其他学校得分按照平均分占第一名平均分的百分比计分)


2.优秀高中生源巩固奖


表彰名额:6个


奖励措施:颁发奖金(一等奖每校奖励6万元,二等奖每校奖励4万元,三等奖每校奖励2万元)。


评选办法:对当年中招文化成绩500分以上且在我县高中就读的学生所在毕业初中给予奖励。核算中招文化成绩500分以上且在我县高中就读的学生人数/九年级中招报考人数×100%,根据比率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奖励。


3.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先进学科组


表彰名额:10个


奖励措施:(1)颁发“平舆县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科组”奖牌;(2)颁发奖金(全县单科平均分第一名每个学科组奖励3万元,第二名每个学科组奖励2万元)


评选办法:对各初中中招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平均分居全县前两名,其他学科单科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组给予奖励。


五、工作程序


县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和奖项设置,负责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各项奖项评选、认定、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我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条件、方法和工作程序,积极营造创建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做人民满意教师的良好氛围。


(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表彰当年高招、中招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获奖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案,全额用于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三)严肃纪律。征求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取消奖励,并视情节追究责任。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奖励资金,各获奖单位不得改变所获奖金用途,否则将全额收回所获奖金,并追究责任。


征集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