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的工作安排
县有关行业监督行业部门,各招标人:
为进一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高效的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现做出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二、住建、交通、水利等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对本行业范围的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公开投诉处理决定,并每天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及时受理在线投诉问题,并网上公示处理结果。
2021年8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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