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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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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舆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各单位:

现将《平舆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舆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平舆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情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河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地灾指〔2020〕1号)、《驻马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驻市防指〔2021〕2号)。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洪水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和汛情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对师生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I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如下: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IV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指挥体系。平舆县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分别在平舆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安全度汛工作;督促各学校加强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学校对危险校舍开展排查和改造工作;指导各学校在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平舆县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李松勇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王  辉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立,现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庆臣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应齐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兵是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也是一名主任科员

陈重阳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股长及二级机构各单位负责人,局直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

县教育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全办,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职责

1.平舆县教育局职责。贯彻落实平舆县防汛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学校做好危及校舍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情发生时,做好教育系统受灾情况收集、报告工作;指导各地各学校落实防汛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值守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应对降雨、自然灾害等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监督检查各学校的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2.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职责。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与属地相关防汛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本辖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建立防汛指挥机构,健全以各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指导本辖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落实防汛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值守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应对降雨、自然灾害等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安全;监督检查本辖区各学校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3.局直属各学校的职责。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完善本单位防汛组织机构,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落实本单位防汛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值守等工作;做好应对降雨、自然灾害等工作,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主要任务

1.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常识教育,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对人类的危害性,并不断加强广大师生的防灾避险意识,熟悉疏散路线,增强集体行动和听从指挥的意识。

2.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排查整改校舍安全隐患,尤其是对地处低洼地带、偏远地带的中小学、幼儿园,在汛期来临之前,认真开展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加强雨季校区巡查,及早发现因地质灾害引发的险情(地基下陷、楼体倾斜、墙体开裂等);加强防涝排涝,确保排水管道畅通。及早修订完善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重大险情抢护、受威胁师生安全避险和转移安置等措施;关注气象信息,在防汛应急预案中明确预警标准、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地点选址等。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各学校立足自我,从教师队伍中抽调一部分年轻教师,组建成防汛应急救援突击队,开展训练和实战演练,培养在突发洪涝灾害后快速反应、迅速救援的处置能力。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要求,备齐备足应急物资,成立相应的应急保障队伍,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汛情,应急物资能够快速保障到位。

三、预报预警机制

预报预警。汛期,县应急部门、资源规划部门将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并了解预警分级和对应级别应开展的工作。

  1. 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和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识。

四级(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三级(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二级(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导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一级(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1.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各学校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的师生,受灾害威胁学校和师生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级(蓝色)预警响应:各学校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变化趋势。

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学校要加大雨情、水情等监测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工作,应急调查队伍与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出发准备工作。

二级(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学校要对预警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应急调查队伍与抢险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一级(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学校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监测。学校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师生转移避让并做好抢险准备。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根据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等情况对预警级别应及时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预警解除。

速报制度。各学校要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形成反应灵敏、及时高效、措施有力的信息报送机制。突出时效性,对突发地质灾害和汛情要迅速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突出准确性,边处置边续报,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I级、 II级、III级和IV级。灾害发生地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抢险自救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各学校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配合上级指挥部、救援队伍,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查、险情分析和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级)。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各学校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配合上级指挥部、救援队伍,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和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灾害发生地学校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进行先期处置。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灾害发生地各学校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IV级响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组织对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灾害损失和应急处置及救助需求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突发洪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奖惩

奖励。对在防汛应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豫政〔2012〕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追究。对在防汛应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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