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地灾指办[2022]1号),《驻马店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驻地灾防指办[2022]1号)结合我县位于平原地区实际,未雨绸缪,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作为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强化属地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三)源头防控、控增减存。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持续强化源头防控,各类项目选址通过有效避让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或提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避免因人为原因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生。同时对已完成综合治理的隐患点及时销号,滚动更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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