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龄在16-48岁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到定点培训机构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定点培训机构审核并上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开班,对审核合格的班级进行开班典礼,人社、财政部门对培训期间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随机抽查、清点培训人数、做好记录。
培训结束,由人社、财政部门监督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专项资格能力证书》,培训机构上报台账,人社部门电话回访学员核实;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放《专项资格能力证书》,重新参加培训,由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核实,对审核无误进行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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