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关于拟发放2023年平舆县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1967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平舆县双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05830.43元,现将平舆县第四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30—11:30

下午15:30—17:30

联系电话:5069866

附件:2023年平舆县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2023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