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舆县阳城镇中心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河南省二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评审细则(试行)》(豫卫医〔2012〕271号)的有关规定,经平舆县阳城镇中心卫生院申请,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平舆县阳城镇中心卫生院现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交的评审意见,拟确认平舆县阳城镇中心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并加注平舆县阳城医院为第二名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月4日至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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