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平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396-5022561)。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推进工作有效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年度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主要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种政务信息。
2.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自然资源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备案等制度,按照要求明确了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工作机制,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3.规范审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对外公布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名称、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申请条件、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方式,有效地遏制和杜绝了不按程序办事,无故拖延的不良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了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2019年,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共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9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透明度方面存在不足,我局将强化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对涉及为民办实事的用地供应批复信息以及群众投诉件和局长信箱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公开,着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透明度。
为民服务水平方面不高。我局将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围绕服务群众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府措施,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解读和互动服务,同时对群众期盼了解掌握的重要政策信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完善公开平台,多种方式、多个层面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