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平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按照法定程序,会议依法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等议案,并表决任命吴玉冰同志为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根喜、程彦、张大海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玉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朱瑞霞,县法院院长徐普,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吴玉冰同志为平舆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随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吴玉冰同志面向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为吴玉冰颁发任命书。
会上,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吴玉冰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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