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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981960/202012-00045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3 发布日期: 2023-02-03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2-03 10:23 浏览次数:7106 字体:[ ]

一、办公地址:清河大道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甘志宏

联系电话:0396-5022801

二、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

(九)负责全县无线电通讯的管理和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计划;拟定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十二)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拟定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方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五)制定防空救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六)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十七)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十)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二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十四)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二十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二十六)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二十七)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二十八)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二十九)负责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三十)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三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和指示;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省、全市、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十二)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金融监管部门履行职责、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我县;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十三)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证券、期货市场发展。

(三十四)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三十五)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县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三十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

(三十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三十八)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三十九)负责全县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十)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并进行考核。

(四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会务和县政府领导活动安排。负责公务接待、会议记录、文电运转、文字校对、印制和印章管理、机要、档案、值班等工作。

(二)文秘室。负责县政府重要报告、文字材料和县长文字材料的起草与整理工作;负责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的纪要整理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

(三)人事财务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信息调研室。负责向上级报送平舆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负责编发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五)政策法规室。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

(六)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负责全县无线电通讯的管理和建设。

(七)协调落实一室。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工作;负责县长出席的县长办公会和县长调研活动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

(八)协调落实二室。服务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生态环保、审计、应急管理、人事、科技和工业、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生态环保、审计、应急管理、人事、科技和工业、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九)协调落实三室。服务协调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民政、公安司法、信访稳定、文化旅游、退役军人等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民政、公安司法、信访稳定、文化旅游、退役军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协调落实四室。服务协调商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落实;负责办理商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室。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的审批材料上报工作及其他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审批工作。

(十二)指挥通讯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人防建设规划,拟定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灾救灾应急预案,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十三)平战转换室。拟定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四)电子政务服务室。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全县政府内网建设管理;建设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承担电子监察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与管理。

(十五)数据管理室(智慧城市创建室)。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全县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十六)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室。拟订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引进、设立和改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

(十七)金融稳定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承担我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6名(含县级领导单列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7名。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29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396-502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