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5981960/202101-00037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平舆县污水处理厂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1-21
平舆县污水处理厂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1-01-21 09:06 浏览次数:85343 字体:[ ]

1. 单位名称:平舆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位于清洁路98号。

法人代表: 刘东亮

联系方式:0396-373789

2. 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总磷、总氮、PH。

排放方式:处理后排入小清河。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1个,污水处理厂南。

排放标准及核定排放总量:COD ≤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PH  6-9。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无。

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无。

3. 环境保护投资:6500万元。

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正常。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情况:已办理。

5. 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污泥去向:产生的污泥全部运送至平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

废液去向:产生的废液全部由驻马店怡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6.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

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无。

7. 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已开展,合格。

8. 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主要收集平舆县城区全部生活污水。

9. 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的状况:已培训。

10. 排放执行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