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名称:平舆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位于清洁路98号。
法人代表: 刘东亮
联系方式:0396-373789
2. 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总磷、总氮、PH。
排放方式:处理后排入小清河。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1个,污水处理厂南。
排放标准及核定排放总量:COD ≤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PH 6-9。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无。
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无。
3. 环境保护投资:6500万元。
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正常。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情况:已办理。
5. 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污泥去向:产生的污泥全部运送至平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
废液去向:产生的废液全部由驻马店怡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6.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
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无。
7. 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已开展,合格。
8. 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主要收集平舆县城区全部生活污水。
9. 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的状况:已培训。
10. 排放执行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