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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02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17:31 浏览次数:293 字体:[ ]

    为切实推进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省政府154号令)《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法【2016】124号)和省治超办《河南省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制度》(豫治超【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96-503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