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号)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驻马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驻政〔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8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平舆县农经站。
地址:平舆县清河街道农业路东段
联系人:李卫全
联系电话:13839945588
附件: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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