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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981960/202110-00008 组配分类: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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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紧急提醒!驻马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0 发布日期: 2021-10-20
紧急提醒!驻马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0:21 浏览次数:7734 字体:[ ]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号)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疫地区来驻返驻人员要主动报告

 

    10月9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嘉峪关市、陕西西安市旅居史的来驻返驻人员,10月16日以来的宁夏银川市来驻返驻人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来驻返驻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并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

 

二、我市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国内本土疫情尚未平息之前,我市市民如无必要,不要前往陕西西安市、宁夏银川市、甘肃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新疆伊犁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等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务必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建议市外来驻返驻人员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近期乘坐高铁、火车、省际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来驻返驻人员,应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应加强个人自身防护,少出行、不聚餐。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个人防护并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时,应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人员应及时接种后续疫苗,已经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生产的腺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接种加强剂次疫苗。

 

 

驻马店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