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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981960/202201-00027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食品安全  其它  公民  其他  其他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平舆县2022年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24 发布日期: 2022-01-24
平舆县2022年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2-01-24 10:52 浏览次数:138235 字体:[ ]

平舆县2022年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随着春节假期的日益临近,节日消费氛围愈加浓厚,今年春节叠加疫情冲击,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防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平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安全出行,注意疫情防范。近期,国内新冠疫情传播链条多,存在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特性,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较大,病毒传播风险高,倡议减少外出消费,如要出入公共场所,应主动“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回家要谨记消毒洗手。

二、选购年货时,要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在购买鲜肉时要选择购买肉身盖有检疫检验蓝章的猪肉。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冷链食品,谨慎选购。为加强疫情防控,保护自身健康,消费者要尽量减少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如需选购,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

五、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味”。

六、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就餐前要洗手,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