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群、程彦、韩建民、吴志等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代元辉,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县监委有关负责同志,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32人,实到 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代元辉同志作了关于提请王娟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参会人员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表决。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娟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岩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洪亮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王楠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马林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马全丽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石玉兴向王娟、张岩、王洪亮颁发了任命书。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娟、张岩、王洪亮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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