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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950000/202303-00002 组配分类: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发布机构: 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中共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9 发布日期: 2022-11-29
中共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9 09:00 浏览次数:3789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40天的巡察,于8月2日上午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存在的13个方面36个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城管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我局对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已整改落实30个,因条件限制持续整改6个,其间共警示谈话4人,开展7项专项整治工作,建章立制29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城市管理决策部署、履行城市管理核心职能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批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对城市管理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联系实际学,对照反思学,深入讨论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下步城市管理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巩固深化拓展创文成果,提升城市品质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立足自身职能,举一反三,深刻查摆剖析,列出7项问题清单(包括思想认识、应急响应、防汛演练、物资储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细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学习效果。

(二)局党组对履行城市管理核心职能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容市貌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理顺城建规划监察大队内部体制机制,重点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眼提高素质,强化功能,优化结构,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选准配强了一线执法骨干。明确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分工,织密织细城区网格,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做实网格化管理,不留空白盲区死角,形成监管整体合力。针对反馈的问题,监管和处罚并重:一是统筹考虑群众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已在县城区丰收路东段、华豫路南段设置两个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区,同时配备人员搞好管理和服务。二是对城区餐饮店油烟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找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开展不间断巡查,加大油烟治理监管和处罚力度。三是与县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与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整治烧烤地摊店外经营,实施常态化管理。四是调试升级“呼死你”系统平台,多措并举,大力整治小广告、“牛皮癣”。五是与沿街沿路门店签订责任书,落实好“门前五包”,保持良好秩序。六是与县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结合市长热线问题办理,及时查处噪音扰民问题。

2.针对环境卫生工作标准低的整改情况:管理机制不健全方面。一是按照“六净”“八无”和“两不准”要求,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标准,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并完善了《保洁员工作制度》《管理员工作制度》《作业车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二是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监管考评体制,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每天有重点,工作有落实、有督查、有汇报,各项工作做得有条不紊。三是对局环卫站工作人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将之前没有安排具体工作的同志全部充实到一线,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四是建立约谈、通报和问责机制。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行动缓慢、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由分管副局长约谈片区负责人;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以局党组名义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整改事项整改不力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责问责。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平舆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标准及监督考核办法》,由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结合日常实地督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乡村问题反映情况、群众信访满意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奖罚分明。二是成立4个督查组不间断进行明察暗访,制定督查台账、督查问题清单,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整改督办函的形式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及鸿山环境公司,能立行立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限定整改时限,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成,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保证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3.针对城区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作不精细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加日常巡查次数,结合疫情防控,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夜晚,在公园广场内安排值班人员,做到零售商随进随清,随时控制噪音扰民现象。二是安排人员对公共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新,特别是对广场内的健身器材,要求每年安排人员对健身器材的相关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维护保养。三是对绿地草坪实行精细管理,规范绿化日常养护,对草坪树木及时灌溉、修剪、施肥、做好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枯死树木并更新。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对入园游客进行宣传教育,向游客发布游园信息和相关管控措施,正确引导市民文明游园、安全游园。五是取缔植物园公厕管理室内设小商铺,同时举一反三,严禁该问题在其他地方发生。

4.针对施工扬尘和露天焚烧污染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城区手续不全建筑工地的监管。全面排查建档,安排专人值守,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围挡100%、出入车辆冲洗100%、工地土方湿法作业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100%、物料堆放覆盖100%)。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成立渣土办,履行渣土车辆审批、监管职责。通过对城区不间断巡查、设置临检点、检查渣土运输线路、加大夜间巡查等方式,严格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与交警、运管部门联手,硬起手腕执法,严厉打击跑冒滴漏、无证运输、随意倾倒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与县环保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巡查,畅通信访举报,严查露天焚烧污染。

5.针对数字化城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数字化城管加大巡查上报和立案结案力度,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会商,及时分析研究处理。二是已落实资金131万余元,投资建设智慧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车辆管理平台项目,目前已建成等待验收。

(三)局党组履行综合执法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针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服务群众意识不够、未按法定程序执法、存在以罚代管问题、临街住宅改门面房执法不力、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执法培训和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从执法文书制作、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模拟执法、队列会操等多个方面组织培训与比赛。建立卷宗评查制度,由政策法规股牵头,每季度集中评查一次,实行奖惩。二是转变执法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树牢“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持续开展服务型执法建设,努力践行721工作法,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行首犯不罚,采取引导、教育、告诫等非强制方法,杜绝粗暴执法,减少行政争议,做到用语、行为、着装、程序规范。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提升整体业务素质。建立覆盖执法过程、适应执法内容的执法行为规范,健全行政执法案件中队、大队、综合执法局“三级审核”制度,将执法全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对执法人员实施严格的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要求进行执法办案,简易程序实行备案制度,一般程序实行逐级报批程序,确保各项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注重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夯实片区责任人职责,执法人员每天必须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两次全面巡查,对重点监管项目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如实做好巡查记录。对违法建设的处理,应该罚款的执法大队及时立案查处收缴,并责令当事人按要求改正;应该拆除的,执法大队拟出拆除方案并组织实施拆除;大型违法建设拆除,由城管局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组织集中拆除。五是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结合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临街住宅改门面房问题的行政执法力度。与三个街道办事处协同开展县城规划区内临街、临路、临河、临湖住宅改门面房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专题分析研判,开展综合执法,及时处置整改,做到排查实,执法严,整治快。六是简化暂扣物品审批手续,由监察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为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路。安排正式职工严格监管仓库,严格落实出入库手续。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办公区执法人员办公室,发现办公室内存放暂扣物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杜绝扣押物品存放办公室的现象;对私自存放的执法中队给予了警示谈话。

(四)落实上级深化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机构改革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积极配合,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局改革不彻底涉及市政及城区防汛方面的具体事项,同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争取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支持,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避免出现扯皮现象。

2.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规章制度,要求市政、水、电、气等单位严格按照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流程进行申报,对未批准施工的单位责成城建规划监察大队严管重罚。二是对县城区渣土运输企业进行公开核准,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严把资质,严格标准,按照流程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目前已核准两家企业从事县城区渣土运输。

3.针对落实放管服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我局需下放的县级管理权限已经全部上报,按照程序等待上级部门批复。县委、县政府已经梳理出管理权限清单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级已上报省级等待批复。

(五)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与财政局对接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欠缴社保资金问题。

(六)“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全面查找能力作风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学习计划,推动干部职工持续锻造过硬本领和过硬作风。二是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成效,把“能力作风建设年”与“能力作风提升大练兵 大比武 大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城管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2.针对重点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省“13710”和市“17110”重点工作机制内容;二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13710”工作法为抓手,全面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加强学习宣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悉、熟知、熟用“13710”“17110”工作法;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针对交办事项办理不力等问题,跟踪到底,依据情节和影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七)规划项目进展缓慢、持续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推动不力的整改情况: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与县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对接征地事宜,协调完成垃圾中转站的用地报批手续。同时,与督查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对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推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2.针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进展缓慢的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中标企业对接,帮助企业申请地方债券资金和办理审批手续,协调中标企业尽快开工建设。目前,地方债券资金申请已通过,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成,项目即将开工。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各方面的整改情况

(八)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把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作为关键人、重点人来抓来管。创新工作思路,将主体责任向各党小组延伸,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督无盲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廉政承诺制度、签字背书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追责问责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了抓手,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定期上廉政党课,局党组成员轮流授课,着力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学纪、知纪、守纪、护纪意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警钟长鸣,筑牢防线,防患于未然。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严明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是落实责任。压实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放任不管、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问责处理。三是根据分管领域工作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权限,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的整改情况: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本单位人员特别是局班子成员典型案例、剖析案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化“以案促改”,达到震慑效果。从严管理,严格执纪,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等现象。

4.针对巡察整改持续力度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常态化整改,项目化推进,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督查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二是定期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三是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搞形式应付的启动问责。

(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不定期不定时对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城管局党组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组经常性与城管局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党员等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职工工作上、思想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加强对城管局干部职工的监督。

2.针对监督执纪创新不足整改情况:创新监督方式。将派驻监督从“有形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转变,深化运用指导式、参与式、督促式、抽查式、提醒式、核查式、问责式等“七种监督方式”,强化全过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把监督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努力实现有效监督。

(十)局党组织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二是认真查找二级机构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原因,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开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三是严控公务接待。来客就餐实行派餐制,一律安排工作餐,严禁烟酒;会议费支出一律附会议通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2.针对考勤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对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局机关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考勤和抽查结果与年度考核、个人晋级奖惩挂钩。

3.针对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加压增责,强化岗位观念。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报账流程,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开支事项经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落实好会审会签制度,财务人员按规章制度把工作做细做实。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查找原因,对37个问题逐一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三、组织建设乏力,党建质量不高方面的整改情况

(十一)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落实好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修订完善《城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2.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精心准备,局党组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局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剖析问题深挖根源,触及思想,触及灵魂,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领起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直言不讳,揭短亮丑,见筋见骨,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方向。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及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二是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其中正面清单15项,负面清单12项,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责任清,任务明,措施细,要求严。三是制定意识形态风险防范预案,加强风险隐患日常排查,明确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监管,提高对网络舆情发现和跟踪研判的时效性,做好舆论引导和管控工作。

4.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摒弃应付心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自觉参与进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二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学习教育情况,传导压力,真正让基层“热”起来,让一线“动”起来。

5.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调整充实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公开内容由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及时公示规范地公示经费支出、项目实施、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方面事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局二级机构做好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对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严肃问责。

(十二)擅设职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情况

1.针对擅设职务的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6月撤除不符合“三定”方案规定的财务股长职位。

2.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情况:根据现有实际情况逐步消化,在今后工作中,严把干部配备关,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执行。

3.针对混岗混编现象较多整改情况:认真梳理,专题研究,分类处置,有序清理非必要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岗位工作。

(十三)执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属各支部落实党建制度的监督,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局党组成立了专门的督导组,对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针对部分单位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督导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消除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

2.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召开的整改情况:围绕自身职责,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对局属各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督导,要求各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月足额收取党员党费。二是筹划成立县城管局离退休党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离退休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思想意识。三是通过批评教育,未缴党费的退休党员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补交了所欠的1140元党费。

下一步,中共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实绩来体现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平舆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5188618;邮政信箱:平舆县东皇大道东段,邮政编码:463400(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平舆县城市管理局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pyxcgj666@163.com。

 

中共平舆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