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1项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平舆县鑫良货运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办理审验手续,现决定对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平舆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信息如下:
业 户 名 称
车辆牌照号
道路运输证号
下次年审日期
平舆县鑫良货运运输有限公司
豫Q52559
411723001745
2020/1/24
特此公告。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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