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下列公司《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办理审验手续,现决定对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各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被吊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信息如下:
附件:注销《道路运输证》逾期名单
2023年8月28日
业 户 名 称
车辆牌照号
道路运输证号
下次年审日期
平舆县鸿阳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豫QD4177
411723003068
2022/11/28
豫Q52990
411723002047
2023/4/18
豫QE5086
411723002291
2022/8/8
豫Q52287
411723004075
2021/9/9
豫QD5292
411723002759
2023/4/20
豫Q52018
411723003489
2022/7/30
豫QE6690
411723002223
2022/6/21
豫Q53018
411723002019
2022/4/11
豫QE0561
411723003400
2021/9/11
豫Q51320
411723004037
2022/7/26
豫Q52131
411723001938
2022/6/12
豫Q51171
411723001929
2022/7/28
豫Q52608
411723001878
2022/6/7
豫Q53117
411723002164
2023/5/25
豫Q52091
411723003549
2023/8/28
豫Q52330
411723004073
2022/10/30
平舆县鸿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豫QF0658
411723003335
2022/3/25
豫QF5661
411723003359
豫QH8086
411723002828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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