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00001801002/202404-00002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十字路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平舆县创业优惠政策汇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平舆县创业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04-16 11:12 浏览次数:987 字体:[ ]

十字路乡关于平舆县创业优惠政策汇总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18〕4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2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文件精神,创业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可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课程;

2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申请创业贴息贷款;

3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可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4创办公司并担任法人一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可按不超过150万元的标准申请组织创业贴息贷款。

5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6创办的实体在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比例50%,年补贴限额2万元。

7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5--20万元。

具体申请流程为,创业者本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前往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申请创业贷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