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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平舆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平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u.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及相关政策;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民政事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本局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本局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策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如救灾、优抚、救济、城乡低保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移民扶持资金、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如“三院”建设、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平舆县工商局

    办公地址:平舆县建设街中段

    联系电话:0396-5022928

    传真号码:0396-5008501

    邮政编码:463400

    电子邮箱:zmdwanghong@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平舆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pyxgsj.com/)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的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监察室投诉。

    受理机构:平舆县工商局

    办公地址:平舆县建设街中段

    联系电话:0396-5022928

    传真号码:0396-5008501

    邮政编码:463400

    电子邮箱:zmdwanghong@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