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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次数:1837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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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关于县城区集中供暖的建议》的答复摘要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集中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安全运营、节能环保、规范服务、改善民生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还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的集中供热系统”。现结合我县实际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当前供热现状

平舆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地处淮河流域,属亚热带向暖温带气候过渡区,具有亚热带与暖温带的双重气候特征,较之北方寒冷地区,气温适宜。因此,本行政区域内之前尚未指定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单位,也未能形成完备的集中供热体系和建设规划。目前县城区大中型公共建筑基本采用中央空调(热泵)供暖,一般公用建筑及家庭通常采用分体式空调及壁挂炉供暖。综上所述:就目前现状而言,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区进行整体集中供暖短期内尚难实现,还需进一步考究后制定具体可行的集中供热方案方可实施。

二、集中供热主要方式

根据周边市县集中供暖情况来看,当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燃气供暖。燃气供热主要采取铺设地下管形成地暖和购置暖气片两种方式,目前我县只有华鼎、金茂森林湾等个别小区集中铺设了地暖管,大部分新建、在建、拟建小区都没有铺设或计划铺设地暖管道及暖气片。若整体改造,部分高收入家庭可以接受相关费用,但有些家庭经济条件并不乐观,恐难以承受改造费用,从而难以形成共识。因此、目前我县集中供热条件尚不具备。

(二)地热能供暖。地热能供暖是当前比较热推的一种供暖方式,主要优点是取暖不取水,以水循环的方式进行供暖。由于不同地区水质不同,专家意见一二类水质可以开发地热能;三类水质不建议当前开发,需待下步技术更加成熟后再进行开发;四类水质不建议开采。

2019年3月19日河南省发改委组织的地热能项目推进会上,国殿斌博士明确:“驻马店市水质为三类水,不建议当前一个时期开发地热能,应在技术更加成熟后再进行开发建设”。2018年县住建局曾与北控集团签署地热能利用协议,但推进困难、至今未果。

(三)燃煤锅炉供暖。根据当前环保要求及煤炭减量替代文件精神,已严禁新建燃煤锅炉。

三、我县集中供暖思路

集中供热是现代化城区基础设施之一,对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民生活有着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点意见。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供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下步我委将整理相关材料,报请县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编制全县供热规划,按规划有序实施。

(二)广泛调研、明确主体。北方气温较低,集中供热实施较早,为加快推进我县集中供热进程,我委下步将报请县政府批示,组织供热体系涉及单位到北方地区考察学习,引进先进技术,确定供暖项目业主单位,以便尽快落实我县集中供暖项目。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今年我县拟规划建设《平舆污泥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以产业集聚区供热项目为试点,立足现有条件和供热现状,探索全县供热方向。

集中供热是一项民生实事,该项目的有序实施,不仅能有效缓解居民过冬时对供暖的迫切需求,还能大大提高政府公信力。但集中供暖也需合理规划、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不仅要考虑全县的总体规划,还要结合我县经济现状,其次还要考虑到居民的整体经济承受能力,综合考量后编制全面、细致、可行的供热方案。在此也希望各位委员继续关注集中供暖事项进展,同时不断探索集中供暖先进思路和理念,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供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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