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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次数:1659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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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关于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满足民众消费需求的建议”》的答复摘要如下:

提案中关于“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简单介绍一下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总体情况:

一、近几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社会持续开展,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我县先后下发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191号)、《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41号)、《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8〕142号)等一系列文件,并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加快推进了全社会诚信建设工作。

二、实现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我们初步建成了“信用平舆”网站,现已实现与驻马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息的互联互通。截至目前,我县平台数据对接范围已覆盖22个县级部门,2021年1-8月底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完成2168条,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覆盖《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量3045451条,为全县市场主体提供了优质、规范、透明高效的服务。

三、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今年以来,我县依托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目前社会组织、劳动保障领域、应急管理、税务、卫生、政府采购等行业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对全县各个领域信用等级信用评价,定期向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提供信用参考,为全面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更精确的依据。

结合全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需要,我们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诚信宣传。引导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的作用,持续深入开展“诚信.让平舆更出彩”活动,“6.14信用关爱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适时表彰一批诚信经营企业、组织、法人、自然人,促进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使诚实、守信”日渐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逐步形成“诚信平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探索推广“信用+民生”创新应用项目。通过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守信激励措施,增强民众的幸福感。探索开展以“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等“信易+”系列应用场景,通过优先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交押金等形式激励广大群众的守信行为,让守信激励引领群众的新生活、新时尚、新面貌,让全县群众切身体会到“诚信让城市更便利”,实实在在增进群众福祉。

三、加强联合奖惩力度。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加大联合惩治失信者力度。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尤其要严格实施"红黑名单"制度。通过各职能部门开展事前核查、事中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实施联合奖惩,实现“信用良好者无事不扰、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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