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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次数:2118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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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发改委对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02号提案《切实提高企业营商环境的提案》的答复摘要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持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支持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为持续推进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平舆县2021年大气、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环攻坚办〔2021〕49 号)。县营商办将持续跟进方案的执行,确保将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县营商办将按照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与市场主体的互动,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保障“两条例”切实落地实施,真正入企惠企,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将营商环境改革的红利精准传导至企业,稳步有序地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皮革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升级、更换等相关事宜,最大限度地解决皮革企业污水处理问题,提高持续治污能力。

强化皮革园区环境监管。督促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毛皮生产企业毛皮堆放、生产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和普通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落实皮革生产企业“三水”分流和危险废物管理五项基本制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市控断面增加人工监测频次。加强对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惠成皮革治污中心、帕加尼、光大垃圾发电厂等重点排污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监管,确保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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