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年初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收到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驻财预〔2021〕325号)220万元。财政局在10月25日以平财预〔2021〕78号文下达由平舆县清河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1年平舆县清河街道通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168.52万元。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万元,已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51.48万元,本次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168.52万元。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平舆县乡村振兴局:0396-2727998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