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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访问次数:3576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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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共收到2021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5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很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驻财预〔2021〕326号)省级资金2132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驻财预〔2021〕342号)中央资金213万元。

财政局在10月22日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驻财预〔2021〕342号)中央资金213万元及《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很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驻财预〔2021〕326号)省级资金532万元以平财预〔2021〕72号文下达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1年平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很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驻财预〔2021〕326号)省级资金600万元以平财预〔2021〕76号文下达由古槐街道办事处实施的2021年平舆县古槐街道活禽屠宰加工项目;

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很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驻财预〔2021〕326号)省级资金138.95万元以平财预〔2021〕77号文下达由县水利局实施的2021年平舆县农村供水能力保障工程项目。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2021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5万元,此次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1483.95万元。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平舆县乡村振兴局:0396-2727998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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