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
决 定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版权纠纷中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涉及版权权益的相关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调整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平舆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并建立版权纠纷调解室,专门从事版权纠纷调解工作。
二、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职能:负责全县版权纠纷的调解工作。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
三、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管理体制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行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管理。调委会相关工作保障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调委会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对全县版权纠纷调解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四、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吴红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赵红卫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郭 健 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国政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 磊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
王 程 县委宣传部干部
中共平舆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