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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决定

访问次数:1584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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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

决  定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版权纠纷中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涉及版权权益的相关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调整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平舆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并建立版权纠纷调解室,专门从事版权纠纷调解工作。

二、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职能:负责全县版权纠纷的调解工作。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

三、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管理体制

平舆县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行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管理。调委会相关工作保障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调委会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对全县版权纠纷调解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四、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吴红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赵红卫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郭  健   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国政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  磊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

王  程   县委宣传部干部

 

 

 

 

中共平舆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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