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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访问次数:155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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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收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中央资金6602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省级资金1709万元。

财政局在2月22日以平财预〔2024〕4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脱贫劳动力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中央资金130.8万元;

以平财预〔2024〕5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省级资金226.8万元;

以平财预〔2024〕6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2024年平舆县特色种植养殖补贴项目中央资金2000万元;

以平财预〔2024〕8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高杨店镇陈刘村乡村振兴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中央资金300万元;

以平财预〔2024〕9号文下达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4年平舆县郭楼街道曹寨村编藤厂房建设项目中央资金15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根据扶贫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

三、资金结构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11万元,此次分配对接下达项目资金2812.6万元。

四、监督电话

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平舆县乡村振兴局:0396-2727998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6676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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