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工作信息150条,城乡低保人员信息12条(农村低保信息每季度上报1条、城市低保信息每季度上报1条、特困人员信息每季度上报1条)、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12条(每月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共办理26件主动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管理领导小组。二建立了信息采集奖励制度。对被上级采纳的工作信息按层次不同给予一定的奖励。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未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公开。四是完善了新闻类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大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未建立县级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以上报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通过市民政局和市政府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及时收集、核对并维护全县各乡镇(街道)民政救助信息系统。二是定期举办各乡镇(街道)信息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2019年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民政所19名信息员集中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4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
30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106,584.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各乡镇(街道)城乡低保信息更新不及时,与实际救助人员信息数据有时有出入。二是信息员因乡镇机构改革,人员有变动,部分新任信息员业务不熟练。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仅在市民政局和市政府平台公开。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员培训,除提高业务素质外,注重提高报送信息的思想认识。二是把握好公开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要利用好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