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并及时将部门职能职责、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办理答复人大议案38项,政协提案43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3
2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5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5
82
25
行政强制
12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8.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有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积极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二是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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