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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0D00001940103/202401-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平舆县县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1
平舆县县纪委监委部门2020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11 10:15 浏览次数:3372 字体:[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纪委监委内设19个室办。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纪工委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本县党内的纪律规定;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个派驻机构:其中14个综合派驻,3个单独派驻。主要职责:督促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所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检查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经县纪委监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所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所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监委并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84名,其中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21名;行政在职53名,事业在职17名;离退休人员20人,遗属补贴3人。

派驻机构行政编制56名,政法编制9名。行政在职31名,政法编制在职9名。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优质政务及机关运行保障服务。

(四)部门预算构成

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4375543元,支出总计24375543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83641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4375543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计24375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9630元,占54.6%;项目支出11075913元,占4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375543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283641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437554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74850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1485100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438531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877062元,占3.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本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0000元,与2019年大体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539947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无500000元以上项目。2020年预算无500000元以上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该部门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三、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需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四)其他各项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