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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50101/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新生儿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新生儿出生登记。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新生儿出生登记。
发布时间:2022-12-05 15:32 浏览次数:6963 字体:[ ]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