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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50201/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发布时间:2022-12-05 15:58 浏览次数:5172 字体:[ ]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