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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300809/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发布机构: 县卫健体委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县卫健体委驻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服务事项的信息公示 申请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县卫健体委驻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服务事项的信息公示 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1-08-03 15:50 浏览次数:1854 字体:[ ]

县卫健体委驻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服务事项的信息公示

申请条件

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申请材料

河南省母婴保健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河南省母婴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卫健体委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收;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前往平舆县市民之家1楼卫健体委窗口进行办理;办理结果:材料真实有效;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卫健体委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一天;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于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送达《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卫健体委行政审批负责人;办理时限:一天;审查标准: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有现场勘测等特殊环节请在此处做出说明);办理结果:对审核无误的作出批准决定;对审核不合格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卫健体委行政审批负责人;办理时限:一天;审查标准:再次核查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并作出决定;办理结果:作出批准决定,出具决定意见,并向社会公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卫健体委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一天;审查标准:再次核查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并作出办结;办理结果:事项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快递送达或上门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