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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981960/202101-00035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平舆县产业集聚污水处理厂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1-21
平舆县产业集聚污水处理厂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1-01-21 09:05 浏览次数:84975 字体:[ ]

平舆县产业集聚污水处理厂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1.单位名称: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  位于平舆县车舆大道西段南侧。

法人代表: 王立新

联系方式:0396-3733789

  1. 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总磷、总氮、PH。

排放方式:处理后排入小清河。

排放口数量:1个。

排放标准及核定排放总量:COD ≤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PH  6-9。

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无。

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无。

3.环境保护投资:5000万元。

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正常。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情况:已办理。

5.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污泥去向:产生的污泥全部运送至平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

废液去向:产生的废液全部由驻马店怡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6.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

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无。

7.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已开展,合格。

8.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主要收集平舆县城区全部生活污水。

9.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的状况:已培训。

  1. 排放执行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