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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981960/202108-00050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其它  公民  其他  老年  中年  青少年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任命代元辉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5 发布日期: 2021-08-25
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任命代元辉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发布时间:2021-08-25 09:38 浏览次数:83057 字体:[ ]

8月24日,平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代元辉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根喜、程彦、张伟群等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飞,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代元辉,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及县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33人,实到 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代元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代元辉同志为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董红卫同志的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石玉兴向代元辉颁发了任命书。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平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元辉进行了宪法宣誓。

 

代元辉在任前表态发言中表示,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创新的干事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关怀、人民的重托。勤学苦练强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重实干,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积极服务于全县的发展和建设。同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联系基层,深入一线;注重团结促和谐,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全力支持主要领导的工作,加强与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清正廉洁讲奉献,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一名理论清醒、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