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古槐街道冯楼居委会卫生所(吴东风)为他人开展腰椎间盘突出诊疗活动。经现场检查发现药房摆放有伊疼舒、夏天无、当归针等药物。经现场询问,吴东风承认为他人进行腰椎间盘突出的治疗行为。其诊疗行为超出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登记的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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