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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20300/202112-0000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企业  公民  DOC  其他  综合政务  通知  
名称: 关于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9 发布日期: 2021-11-29
关于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09:58 浏览次数:1440 字体:[ ]

关于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全县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反馈意见要求,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就推行平舆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通知如下:

1.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招标(采购)文件中,应注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如果存在评标评审时长预计超过八个小时、或者隔夜评标评审等情况的项目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可以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招标(采购)人在开标前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确定主副场所需评委专家的类别和人数,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数量不少于评标专家总数的50%,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并与有关异地交易平台做好对接工作。

3.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综合监管,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分工,全程做好本行业主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