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市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 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 各工作专班:
现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迅速全面推行使 用"场所码"的通知》 转发你们, 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场所码"政策宣传,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县督导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将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单位及时通报整改,确保1月12 日前实现全覆盖。
关于在全市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的通知
各县(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专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风险居高不下, 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检测,提 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市 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所码"应用范围
(一) 各类检疫站(点) 和全市各交通要道(含高铁站、 火车站) 出入口;
( 二 ) 各类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场所。
( 三) 各类公共交通运营车辆;
( 四 ) 冷链食品、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
行业、重点领域场所;
( 五) 各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
药门店、文旅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 六)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军及武警
部队各有关单位。
( 七) 其他需要开展人员管控的场所.
二、"场所码"使用方法
( 一) 场所负责人登录“咱的驻马店”app申请各自的“场
所码"(详细操作和使用流程附后),打印张贴在各场所出入口.
( 二) 场所负责人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每位进入该场
所的民众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行信息登记。
三、工作要求
(一) 各县(区)、各单位和各领域、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 识到推广使用"场所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预警检测、信息精 准、便捷高效、方便群众和实现无接触精确登记、避免交叉感 染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即日起迅速全面推行 使用“场所码",为防控工作赢得先机。
(二) 各 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四方责任", 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场所码”的使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 场所时需查验"河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场所码"个人信息,凡发现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人员,立即报告所属县(区)。
(三) 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全面动员,多措 并举推进,采取微信、"抖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大喇 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场所码"推行使用的政策宣传,引导 群众自觉配合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要熟悉吃透政策,主动带头,率先申领,带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
(四) 市疫情防控督查督导组、各专责组要及时对"场所 码"推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单位。(部门) 及时通报整改,确保1月13 日前实现全市"场所码" 全覆盖。
附件
驻马店市疫情防控"场所码"操作指南
一、实名注册
各场所管理员扫描下载"咱的驻马店"APP,安装并实名认证。
二、申领二维码
第一步: 打开"咱的驻马店"app, 进入"场所码申请", 选择"二维码申领",进入二维码申请页面。
第二步: 进入申领详情填写界面,根据申请二维码场所的不同,按要求填写申请场所码。
第三步: 提交成功后进入二维码查看界面,下载并打印二 维码后张贴到场所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