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舆燃气分公司:
现将《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 4月20日
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严格落实《平舆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舆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气“101”报装模式,提升我县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对象
(一)办理环节
继续优化获得用气办理环节为“申请即通气”1个环节。
(二)办理材料
政务数据共享,单独办理获得用气的或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用气用水等公共服务协同联办的,用户无需提供材料,实现线上“零资料”无感报装。
(三)办理时间
1、办理小型工程(气源需要接入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下低压燃气管道的用户,接入长度不超过80米,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气)用气接入总时间优化为3个自然日以内,申请即通气优化为天内。
2、办理非小型工程(气源需要接入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上低压燃气管道的用户或接入长度超过80米,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气)用气接入总时间为5个自然日以内。申请即通气优化为0.5天内。
(四)办理成本
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供气企业全额投资建设(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零投资”。
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 施工、监理,也可自愿委托燃气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鼓励燃气企业对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代建工程出台 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用户用气成本。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用气便利度
记”等指标联动互通机制,加强部门横向协调、县区纵向联动,持续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在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前期工作中,燃气企业应与县政管道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提高供气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燃气普及率。
(二)提升用气服务满意度
(三)提高供气可靠性
(四)强化用气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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