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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燃气公司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企业  公民  PDF  其他  综合政务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0
关于印发《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09:42 浏览次数:1254 字体:[ ]

关于印发《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舆燃气分公司:

现将《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 4月20日

 平舆县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严格落实《平舆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舆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气“101”报装模式,提升我县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对象

(一)办理环节

继续优化获得用气办理环节为“申请即通气”1个环节。

(二)办理材料

政务数据共享,单独办理获得用气的或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用气用水等公共服务协同联办的,用户无需提供材料,实现线上“零资料”无感报装。

(三)办理时间

1、办理小型工程(气源需要接入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下低压燃气管道的用户,接入长度不超过80米,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气)用气接入总时间优化为3个自然日以内,申请即通气优化为天内。

2、办理非小型工程(气源需要接入设计压力10千帕及以上低压燃气管道的用户或接入长度超过80米,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气)用气接入总时间为5个自然日以内。申请即通气优化为0.5天内。

(四)办理成本

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供气企业全额投资建设(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零投资”。

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 施工、监理,也可自愿委托燃气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鼓励燃气企业对建筑区划红线内的燃气管道代建工程出台 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用户用气成本。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用气便利度

  1.  推进用气业务全程网办。供气企业通过“咱的驻马店 APP”、政务服务网、燃气企业微信公众号和燃气营业厅等,多渠道为企业和县民提供全方位线上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对用气报装各环节实现自动监测和超时预警,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
  2.  加强部门间联动。建立“获得用气”与“获得用电”、 “获得用水”、“建筑许可”、“政务服务”、“不动产登

记”等指标联动互通机制,加强部门横向协调、县区纵向联动,持续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  强化公共服务事项联动。推进落实“水电气暖协同报 装”,在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开展联合踏勘、共出方案、协同办理行政审批、协同施工和联合勘验工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与供气实现开(过)户联动办理服务。

在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前期工作中,燃气企业应与县政管道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提高供气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燃气普及率。

  1.  提升服务质效。依托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审平台,实现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业务网上办理,无需到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进一步深化外线工程“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 料共享、同步审批”,应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实现办理 进度、审批结果在线查询、下载和打印。

(二)提升用气服务满意度

  1.  提供全周期整体用气服务。建立全县用气需求提前共享机制,通过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审平台、“多规合一”平台获取地块、项目信息,提前布局周边燃气管网建设,自主匹 配项目建设阶段和建成投入使用阶段不同用气量需求,做好 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供气保障,提供整体用气解决方案。
  2.  优化用气服务功能。加强用气服务全渠道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对接、互联互通,实现报装、查询、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事项一网通办、及时办结。持续优化用户电 子签章、电子证照等线上办气功能,推出线上、线下零资料 无感报装应用功能,实现“零证办气”。
  3.  提供“管家式”帮办代办服务。建立用户获得用气上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指定服务管家上门为用户提供获得用气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实现获得用气“零跑腿”。
  4.  提髙信息公开透明度。从企业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媒体宣传、营业厅公示、入户讲解等多个方面、多种渠道对用气价格、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进度等相关指标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

(三)提高供气可靠性

  1.  降低用气成本。制定出台餐饮场所“瓶改管”优惠政策,按照“燃气公司多承担一些、企业用户少支出一些”原则,重点改造“弱、小、散”的瓶装燃气经营用户,提高管道燃气用户覆盖率,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2.  积极推广先进的燃气计量装置。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安装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并通过用户安全智能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小流量自动切断、远程关断等智能安全服务体验。
  3.  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加大安全保障资金投入,同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充分运用智慧燃气先进技术,积极推行新工艺、新技术在安全保障中的应用、切实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用气服务保障

  1.  开展满意度评价。制定严密全面的满意度监督评价体系,了解用气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效,做到用气服务监管常态化具体化,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用气”满意度。
  2.  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公布供气领域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的事项,允许供气企业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即可获得审批。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获得用气工作检查督导, 强化督促检查机制落实,夯实各方主体责任,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用气服务全过程,严密部署排查,认真履职尽职,做到责任监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