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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80601/202401-00002 组配分类: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其它  公民  其他  老年  中年  青少年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平舆县文化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2-23
平舆县文化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23 10:56 浏览次数:3872 字体:[ ]

平舆县文化馆是平舆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公益事业单位,担负着全民艺术普及培训、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的发掘传承和保护、社会文化团体的辅导、乡村基层文化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等职能。

平舆县文化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为充分发挥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共同营造和谐、舒适、有序的活动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平舆县文化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如下:

平舆县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节假日不休

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入馆者应衣着整洁、端庄。衣冠不整及酒醉者不得入馆。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在场馆活动厅(室)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

3、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争抢活动器材,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按相关规定照价赔偿。

4、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不追逐嬉戏、不打架斗殴;严禁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5.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禁止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进食食物,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6.当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场所满员时,公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

7.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文化活动场所,须咨询办公室负责人员,经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安排。

8、注意安全。严禁骑电动代步车、自行车或滑轮车等进馆;场馆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不得随意挪动和使用消防器材;严禁私自拉线接电、烧开水等,需要时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负责操作安装,电器设备要由专业人员管理和操作。

9、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10、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免费培训

为切实提高免费培训管理力度,提升培训质量,促进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员自主管理、自主学习意识,特制定本守则,望学员自觉遵守。

1、凡参加免费培训班学习,均为我馆学员,须自觉遵守我馆《免费开放入馆须知》等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本守则,履行学员义务;

2、学员在馆内学习期间,要服从教师管理,遵守学习纪律,尊重教师,舞蹈课需按要求穿着练功服和舞蹈鞋;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舞蹈鞋经常清洗,不在舞蹈教室以外的地方穿着,不得乱丢垃圾,家长接送时不得吸烟;

4、注重自身安全,不得随意攀爬、打闹,不带玻璃制品(如玻璃杯)到教室,维护公共安全,如发生安全意外由学员自行负责,我馆概不承担安全责任;

5、要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自觉履行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如请假三分之一以上或旷课两节以上下一期免费培训将不予报名;

6、要认真学习,力求掌握一技之长,学习结束要参加考核,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演出活动;

7、未成年人要监护人按时接送,做到与任课教师无缝对接,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群众文化活动厅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因本馆场地设施资源有限,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和使用,同时确保文化馆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1、各类排练厅、培训教室仅用于舞蹈、声乐、合唱、口才、器乐、书画等培训排练,不另作其他用途。

2、展厅专供公众参观美术、书法、摄影等方面的公益性展览,群众性的艺术作品展览,不另作其他用途。

3、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本馆文化活动场所,须提前1个申请预约,以便安排活动档期,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时性。

4、办理预约登记时,请预约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平舆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厅室预约使用申请表》。《申请表》由我馆统一制定,在我馆领取。

5、在保证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

6、活动结束后,请与文化馆管理人员联系做好交接工作。

7、文化馆采取场馆预约开放原则,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均可。

预约登记地点:平舆县文化馆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6-3370599

8、团队活动、媒体采访等请提前与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开展非本馆组织开展的活动。

9、管理人员要做好场地使用情况登记,保管场地钥匙或门禁卡,未经允许不得复制、外借场地钥匙或门禁卡。

10、管理人员负责场地的开启和关闭,定时检查使用安全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地安全和保洁等工作。

11、场馆使用须经管理部门同意,使用者应提前申请并做好登记、审批手续。遇临时性调整场地等,须经管理部门批准。本场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12、使用者应事先对场馆内的物品、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等非正常情况,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规范安全使用,爱护公共财物,如造成损失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空调、电源等一切设备,待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管理人员须做好场馆保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14、使用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收回其使用权。

15、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报警,并遵循管理人员指挥,按安全通道撤离。

:凡使用文化馆设施或参与文化馆活动的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