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县城区低收入家庭困难,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豫政[2007]72号、平政办[2014]97号和《平舆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将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从2008年到2014年,我县建设公租房小区6个(德馨苑小区、畅馨苑小区、荣馨苑小区、清馨苑小区、明馨苑东区、明馨苑西区),建设面积33.1万平方米,政府建设4563套公租房,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分配,其中分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入住2052套、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入住464套、拆迁户入住1627套、困难职工入住210套,还有210套施工中。对公租房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居住、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的住户,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合同约定,严格按程序进行整改,直至清退,清退出的房源按照轮候制度进行再分配。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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