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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60000/202207-00004 组配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县卫健体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公民  TXT  其他  卫生、体育  通告  
名称: 平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平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09:33 浏览次数:3259 字体:[ ]

平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近日,泌阳县和驿城区陆续发生阳性病例,疫情风险已经外溢。为严防疫情进一步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平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3日10:00起,对全县范围内实施3天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防止人员聚集,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行居家办公方式,除参加防疫、隔离转运、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保障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二、实施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在高速路口、国道、省道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进一步加强进出车辆人员管理,防止疫情外溢,同时做好滞留人员保障。

三、暂停经营场所和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院、加油站、宾馆等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暂停各类会议、论坛、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四、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辖区内居民群众除购买必需生活物资、就医和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以外,其余时间应居家不外出。原则上,每户每2天可指定1人外出购买必需的生活物资。

五、提高基层防控能力。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登记造册,并纳入特殊管理人员。干部职工实行“双报到”,逐级下沉,并广泛动员社会志愿者,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做好基层防控和服务保障。

六、加强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必要时可划定专用区域,实行非接触管理,定期消杀消毒。

七、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涉疫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涉疫造谣传谣行为,督促“四方责任”落实,提高社会防疫意识。凡因违法违规导致疫情传播,或存在主观故意,扰乱防疫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严厉打击。

八、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平舆县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需求,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疫情防控事关每位居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每位居民的共同努力,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

平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2日